韩国短期商务(C3-4) 多次

13-3. 短期商务 五年多次(C-3-4)  签证费1100元,7个工作日,加急1550元,4-5工作日

短期商务(C-3-4)

- 基本材料 : 签证

照用照片一(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护照原件

份证原件及印件

⑤ 在职证明(必须包含申请者的职位,姓名,公司电话号码,所属负责人手机号码,在职时间,

所属部门,所属部门负责人姓名以及公司公章)

1.与韩国3万美元以上的私营企业的管理者或工作2年以上的正式职员(限于签证日起1年)  

请方所需资料

邀请函原件 (指定样式)

* 明确记载具体的邀目的、回印鉴盖章

本馆网站>签证业务>各种表格下载

请函上必须要盖上公司法人印章或者公司法人的个人印鉴

事业者登陆证

纳税缴纳证明复印件(3个月内开具的最近1年)(’22.7.1起开始提交 

请方所需资料

基本材料

营业执副本(印件)

 最近一年在韩国或中国开具的与两个易往来实绩(3万美元以上)(出口报关单等的印件

最近2年属被邀请公司社保缴纳证明或者最近2年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2.市场调查、业务联系、商谈、签约、小规模贸易等,非盈利性目的的暂时性短期滞留者

请方所需基本资料

函原件(指定样式)

本馆网站>签证业务>各种表格下

* 明确记载具体的邀目的、回印鉴盖章

* 请函上必须要盖上公司法人印章或者公司法人的个人印鉴

事业者登陆证(固有号码证)复印件

目的明材料(参考以下内容,一即可

③-1来情况

出入口申报关单),L/C印件

③-2 来情况

纳税事实证明(纳税缴纳证明)复印件(开具时间在 最近3个月以内的最近一年的缴纳证明),如购买购买合约购买书(购买合约书若能证明双方公司时,申请方的事业计划书可以省略)

公司上市公司的情,无需提交纳税实证

③-3 韩国总公司邀请其在华投资、设立企业(分公司等)的情况

业证明材料(例如:投明示的营业执照,或中政府机关发给的投资设

 

③-4 连锁/子母公司的邀

连锁/子母公司明材(外商投资许可书证书等)

③-5 行政机关或因公照持有者或行政策上多次签证发给对

无需提交商目的明材

申请方所需基本资料

① 基本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 在职证明材料(选一)

- 最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广州市、深圳市社保证明需提交有‘授权码’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 最近3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 最近3个月的工资银行卡明细单

(限符合者提交) 过来情况准备购买时:事业计划书/准备场调查时:事业计划书场调查计划书(指定

⑤根据以下的格准备对应(参考以下内容,一即可)。

⑤-1. 务员

① 基本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或机码证复印件

 在职证明(一定要记载公务员必须包含申请者的在职时间,所属部门,所属部门负责人姓名以及公司公章)

工作证原件

⑤-2. 芝麻信用分数780分以上的优秀会员

① 基本材料

②支付宝信用评价报告

(支付宝 → 芝麻信用 → 芝麻超能力 → 速办 → 材料减免 → 选择‘韩国’→ 打印信用评价报告)

⑤-3. 月收入5,000人民币以上的

① 基本材料

 最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原件

最近6个月的工资银行卡明细单原件

⑤-4. 四年制以上大学的在校生及毕业生

① 基本材料

 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韩国和中国大陆以外(港澳台)区域的毕业者 :

  需要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给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 中国国内2001年以前毕业的人员,务必记载学校学籍管理档案室的联络方式

⑤-5.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苏州,厦门,天津,南京,杭州,宁波,武汉,长沙,青岛,重庆 户口者(集体户口除外)

※上述非我馆管辖区域的城市,仅限户籍所在地所属使馆认证的地区方可申请签证

① 基本材料

②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  身份证上的地址必须要与户口本上的地址一致

⑤-6. 持有OECD(经合组织)成员国(22国)签证并访问过以国家

22个OECD成员国》

奥地利、比利时、丹麦、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芬兰

 

① 基本材料

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原件(出入境审查印及签证原件等)

* 若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在旧护照,需附加提交旧护照原件

* 电子签证需附加签证印刷物复印件及出入境审查印复印件

※不能提交签证页+出入境记录打印

留期90有效期5年的多次签证

 

签证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不能正反打印;

2、签证能否批出属于各国主权,所有签证申请获准与否取决于韩国领事馆;

3、申请人须如实提供和填写各种申请材料;

4、请勿钉申请表和材料,在递交申请时请除去书钉;

5、签证材料一旦由本中心送进韩国领事馆,无论签证申请获准与否,本中心所收取的签证费恕不退还

6、领事馆在审核时,根据需要有可能追加材料。若申请人预先购买了机票而签证未能正常签出,本中心概不负责。

福田区业务部: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912-914 

电话:2531099525310997传真:25310993

龙岗区业务部: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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