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材料 : ① 签证申请表 ② 护照用照片一张(白色的背景3.5cm x 4.5cm) ③ 护照原件 ④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 户籍在外地时(选一) - 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以申请签证日期为基准,迁入到本馆管辖地区3个月后方可申请, 延期或更新时,需提交居住证历史记录证明) - 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广州市、深圳市社保证明需提交有‘授权码’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 注意事项 1.未成年人在单独申请签证时,原则上需同时提交父母有效签证的复印件及亲属关系证明;若无法提交,则需附上 父母同意书及亲属关系证明。 2.申请短期语言研修提交能证明滞留费用的银行冻结存款证明时,需要提交由我馆指定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 方可接收。 (指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韩亚银行) ※ 如有不得已的情况,提交非指定银行开具的冻结存款证明时,需同时提交事由书并记载可确认证明书真伪的银行负责人联系方式。 |
签发对象 | 邀请方所需资料 | 申请方所需资料 |
受韩国亲属邀请的短期访问者
| ① 邀请函原件 (标准样式) ② 参加婚礼的情况,追加提交请帖或礼堂预约书
<邀请人是外国人时要提交以下材料> * 外国人登陆证(居所申告证)原件或者复印件(登陆证的剩余有效时间要超过90天) ※ 双重国籍者,即取得韩国国籍后未注销中国国籍的人,由于违背中国现行法律,故不可作为此类型签证的邀请方。请申请人务必注意
<邀请人是韩国人时要提交以下材料> * 家族关系证明(详细)或婚姻关系证明(详细)原件(可以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 * 护照复印件(结婚证或出生医学证明上的护照号码和现有的护照号码不一致时,须提交新旧护照首页复印件或护照记录证明(领事馆发给)) | ① 基本材料 ②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③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选一) - 户口本 - 结婚证 - 出生证明 - 亲属关系证明 ④ 亲属关系陈述书 (指定样式) ⑤ 照片材料
|
※ 签发滞留期90天以内有效期3个月的单次签证。
3-1-5. 作为韩国人的配偶或子女,以短期访问为目的申请者
※ 只在中国或只在韩国进行家族登记的情况下只能申请单次签证。
签发对象 | 邀请方所需资料 | 申请方所需资料 |
除居住目的以外(居住申请结婚移民)事由的短期访韩的韩国国民配偶或其子女 ※ 不能变更为结婚移民(F-6-1)签证
※ 持有韩中两国国籍且没有签订放弃异国国籍契约书者,滞留90日以下时,可以得到签证并进出韩国,但不能滞留91日以上(不得持外国护照出境)
| ① 邀请函原件 (标准样式) ▷ 可使用本馆网站(签证业务>各种表格下载>签证>19号)的样式 -要求记载邀请人和被邀请人之间的关系,邀请事由,邀请人签名 ② 未成年子女申请时提交 家族关系证明(详细)原件,外国籍配偶申请时提交婚姻关系(详细)证明原件 * 需能证明被邀请人和邀请人间的家族关系
* 提交中国结婚证原件或者出生医学证明时,上述材料可以省略. 但,须提交邀请方的护照复印件(结婚证或出生医学证明上的护照号码和现有的护照号码不一致时,须提交新旧护照首页复印件或护照记录证明(领事馆发给)) | ① 基本材料 ② 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③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书原件 * 需能证明被邀请人和邀请人间的家族关系 * 提交韩国的家族关系证明书(详细)原件或者婚姻关系证明(详细)原件时可以省略。 |
※ 签发滞留期90天以内有效期3个月的单次签证。